志工認證與規定
各位志工~志工到底需不需要認證呢,有了證明有哪些好處呢,請見本文。
志工到底需不需要認證呢
如果只是單純服務而不需要內政部志工證明者,可不用理會這些認證手續。如有需要,北市家協也會開立本協會的時數證明,唯需要證明者,可先詢問該單位是否接受本協會開立之證書。
如果想要獲得內政部正式的志工資格,需受「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及「志工特殊教育訓練課程」,由本會(志工運用單位)向內政部申請各位志工們的「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此時各位志工身份也將在內政部登記列冊了。每次服務時,志工需帶服務紀錄冊給服務單位登記時數。擁有志願服務證之志工,也不受限在一個單位服務,亦即在不同地方擔任志工服務,都可拿同一本自己的服務紀錄冊給該單位登記時數。
如還來不及獲得志願服務證之家協志工也沒關係,志工來家協服務時請登記家協的服務時數表,在獲得志願服務證後,家協會幫志工補登記時數。
如何獲得正式志工資格 ?
步驟一、接受「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獲得認證。
很多單位都有辦理,提供一個訓練課程的地方「台北e大網站」。
- 1.台北e大網站 http://elearning.taipei.gov.tw/
請註冊,需填真實的姓名,身份字號等 (註冊完即登入,無須等待e-mail通知)。
- 2.登入上課http://elearning.taipei.gov.tw/intro/course_intro.jsp?course_no=9592
- 3.接受測驗,合格後,證書將寄到E-MAIL。
- 4.列印出證書,請將影本提供給本單位。
步驟二、接受「志工特殊教育訓練課程」,獲得認證。
很多單位都有辦理,提供訓練課程的地方,如下:
- 1.「臺北市社區暨志願服務推廣中心」http://www.cv101.org.tw/index.asp
請自行注意開課時間。 - 2. 或者,由本協會不定期將為協會固定服務的志工,在服務期間以每次2小時的方式教授志工特殊教育訓練課程。累計所有課程者,將由本單位認證及頒發志工特殊教育訓練課程受訓證書。
步驟三、申請「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
- 提供您的「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及「志工特殊教育訓練課程」證明給本會,由本會向內政部申請「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此時各位志工身份也將在內政部登記列冊了。每次服務時記得要帶服務紀錄冊給服務單位登記時數。擁有志願服務證之志工,也不受限在一個單位服務,亦即在不同地方擔任志工服務,都可拿同一本自己的服務紀錄冊給該單位登記時數。
附錄
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
- (2). 志願服務倫理 二小時
- (3). 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 / 快樂志工就是我 二小時,以上兩種課程二選一
- (4). 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二小時
- (5). 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 二小時
- (6). 志願服務發展趨勢 二小時
- 以上共計 十二小時
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教育訓練課程
- (1). 社會福利概述 二小時
- (2). 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 二小時
- (3). 人際關係、說話藝術、團康活動 二小時,以上課程三選一
- (4).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業務簡介 二小時
- (5). 志願服務工作內容說明及實習 二小時
- (6). 綜合討論--集思廣益論方法 二小時
- 以上共計十二小時。志願服務工作內容說明及實習時數、得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一實際需要延長之。
正式登記之志工可申請下列證明及享有之榮譽
- 提供「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及「志工特殊教育訓練課程」的證書,由本單位向內政部申請各位的「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
- 志願服務證於新聘、年度續聘時核發,以二年核發乙次為原則。
二、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 志工服務年資滿一年,服務時數達一百五十小時以上者,得向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申請認證服務績效及發給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三、志願服務榮譽卡
- 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得檢具一吋半身照片二張、服務紀錄冊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
- 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期限三年,期限屆滿後,志工得檢具相關文件重新申請。
- 卡友福利http://www.dosw.taipei.gov.tw/dn.asp?uid=15269
四、內政業務志願服務獎勵
- 1. 服務時數一千五百小時以上者,頒授內政業務志願服務銅質徽章及得獎證書。
- 2. 服務時數二千小時以上者,頒授內政業務志願服務銀質徽章及得獎證書。
- 3. 服務時數二千五百小時以上者,頒授內政業務志願服務金質徽章及得獎證書。
- 每年一月底前送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於二月底前送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於三月底前送內政部辦理。
以上規定參考自台北市社會局網站 http://www.dosw.taipei.gov.tw/j/j0100.asp?l1_code=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