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費申請:
- 服務對象為65歲以上老人或50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請以電話申請或可親自前往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各區服務站任 一服務窗口申請, 亦可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查詢居家服務相關辦理流程及方式。
- 服務對象為50歲以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請以電話洽詢台北市各區身心障礙者社區資源中心任一服務窗口辦理申請。
二、自費申請:
請電洽 0800-008002 免付費照顧者諮詢專線,自費費用400元/小時。
居家服務相關資訊若有不清楚之處,歡迎來電 0800-008002 詢問居服督導員,或撥打1999詢問相關資訊。